近期,為支撐相關生態環境質量標準、風險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與國際公約履約工作,生態環境部了發布《環境空氣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廢氣 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望遠鏡法》(HJ 1287-2023)、《水質 丙烯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積物 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積物 毒殺芬的測定 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等7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
《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該方法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測點空氣中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本標準是對《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式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的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和相關廢氣參數連續監測系統的組成和功能、技術性能、監測站房、安裝、技術指標調試檢測、技術驗收、日常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以及數據審核和處理等有關要求,適用于采用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有利于推動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標準化、規范化應用,支撐《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0-2015)等標準實施。
《固定污染源廢氣 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望遠鏡法》(HJ 1287-2023)
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廢氣中煙氣黑度測定的林格曼望遠鏡法,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煙氣在排放口處黑度的測定,不適用于其他顏色煙氣的測定。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解決了林格曼黑度圖板攜帶不便、擺放受限、易損褪色等問題,進一步提高煙氣黑度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支撐《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等標準實施。
《水質 丙烯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HJ 1288-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丙烯酸的離子色譜法,適用于檢測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的丙烯酸含量。本方法是首次發布的標準,具有前處理簡單、靈敏度高、重復性好等優點,可為相關環境標準的執行提供技術依據。
丙烯酸是一種無色液體,有刺激性氣味,是一種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產各種丙烯酸樹脂、合成橡膠乳液、高吸水性樹脂(SAP)、助洗劑等產品。由于丙烯酸具有較強的刺激性和腐蝕性,在水中易發生聚合反應生成聚電解質。這些反應會影響空氣質量和水質,并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對其進行有效的監測和控制。
本標準支撐《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等相關標準。規定了采樣、樣品處理、儀器條件、分析步驟、結果計算和質量控制等內容。當進樣體積為25 μl時,方法檢出限為0.08 mg/L,測定下限為0.32 mg/L。
《土壤和沉積物 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289-2023)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15 種酮類和6 種醚類化合物的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準適用于檢測土壤和沉積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異丙基醚等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含量。這些化合物是一些常見的有機污染物,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有不利影響。據了解,本標準是首次發布,是第一個針對土壤和沉積物中醚類化合物的分析方法標準,填補了分析土壤和沉積物中醚類化合物的方法標準的空缺,擴大了分析酮類化合物的對象范圍,操作方便,易于推廣,支撐土壤風險評估和管控工作。
《土壤和沉積物 毒殺芬的測定 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HJ 1290-2023)
毒殺芬是一種有機氯農藥,為淺黃色蠟狀固體。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玉米、水稻、蔬菜、苧麻、果樹、森林等作物上的害蟲。毒殺芬對人畜和環境具有較大危害。本標準制定了用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測定土壤和沉積物中毒殺芬的方法,適用于土壤和沉積物中3種毒殺芬同類物P26、P50和P62的測定。據了解,本標準是首次發布,填補了土壤和沉積物中毒殺芬分析方法標準的空缺。本標準具有準確度高、靈敏度高等優點,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的實施。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編碼方法和編碼規則,適用于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庫和渠道)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代碼的編制,以及與監測點位相關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處理和服務等。據悉,本標準為首次發布,規范了監測點位編碼工作,在點位信息維護、數據聯網與應用、信息公開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