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包括3大類:一是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二是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三是列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中實施強制檢定且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4個方面的工作計量器具。所以,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不是只有工作計量器具,還有計量標準器具。
如何確定非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檢定或校準周期?
根據計量器具的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科學、經濟和量值準確的原則確定非強檢計量器具檢定或校準周期。應注意的幾個方面:一是不得使用未經檢定、校準的計量器具;二是不要無依據地直接延長檢定或校準周期,應考慮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的規定、使用的頻率、儀器的穩定性,經過適當的核查后適當延長周期;三是強制檢定必須檢定規程的要求。
為什么部分計量器具可以上門檢定、部分計量器具必須送檢?
如果計量標準器具便于攜帶,或者一般大型計量器具或受搬動會影響的精密儀器,在現場環境可以滿足檢定要求的情況下可以采用上門檢定。當計量器具的校準需要在比較嚴格的恒溫、恒濕、高壓等環境下開展時,或者所使用的標準器體積或重量龐大無法移動時,需要送至校準機構實驗室進行。
計量器具維修后要不要重新檢定或校準?
對影響計量器具計量性能的維修,一定要重新檢定或校準才能使用,以確保計量器具的量值準確可靠。
企業如何建立計量器具管理臺賬以及開展檢定、校準工作?
企業需要掌握了解計量器具分為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和校準的基本概念,根據不同概念的檢定、校準要求建立計量器具管理臺賬。臺賬中的具體內容應包括:計量器具名稱、規格型號、編號、測量范圍、檢定或校準時間、檢定或校準周期、校準單位、服務方式等。通過完善計量器具管理臺賬,可以對企業在用計量器具的工作狀態一目了然。把不同要求的計量器具分類建立臺賬,制定相應的溯源計劃,按照不同分類做好計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采購計量器具的主要注意事項有哪些?
① 根據測量范圍、準確度等級、使用環境等實際使用要求;
② 列入《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實施型式批準管理的產品應取得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③ 具有出廠檢驗合格證;
④ 其他根據業務需要注意匹配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