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布《兒童口罩技術規范》
時間:2020-05-13
作者:市場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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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規范市場,保護少年兒童健康,填補中國乃至世界兒童口罩標準的空白,由中國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牽頭,制定了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口罩的國家標準《兒童口罩技術規范》,該標準于5月6日由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正式對外發布,并于發布之日起實施。
《兒童口罩技術規范》推薦性國家標準規定了適用于6歲至14歲兒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觀質量和測試方法,同時提出了19項主要性能指標。
防護性能方面,兒童防護口罩要求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于95%,防護效果不低于90%;兒童衛生口罩要求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于90%,細菌過濾效率不低于95%。
舒適性能方面,考慮兒童生理發育階段的呼吸特征,兒童防護口罩要求呼氣阻力和吸氣阻力均不高于45Pa;兒童衛生口罩要求通氣阻力不高于30Pa。在口罩佩戴的舒適性方面,標準推薦采用可調節式口罩帶。
安全性能方面,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頜,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不應明顯影響視野;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導致不良反應的材料,不應經過有氯漂白;配有呼吸閥的口罩,其呼吸閥應牢固不變形,內部件不應脫落;不應使用系帶式口罩帶;鼻夾應承受20次對折不斷裂;口罩內層材料不應印花或染色。標準嚴格規定了有害物質殘留,甲醛含量不高于20mg/kg;口罩外層的印花圖案不應掉色,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不得高于2μg/g;不得檢出可遷移性熒光增白物質。標準還規定了微生物指標應達到一次性衛生用品要求。
《兒童口罩技術規范》推薦性國家標準對于兒童口罩的使用給出了明確的佩戴安全警示,比如:兒童應在成年人看護下佩戴口罩,看護人應注意觀察并教育兒童正確佩戴口罩;兒童佩戴口罩期間不應打鬧或進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強度運動,不應拆卸呼吸閥及呼吸閥內部件;如佩戴期間出現呼吸不適、皮膚過敏等癥狀,應及時摘脫口罩,必要時應立即就醫;口罩應及時更換,不建議口罩洗滌后重復使用,已使用的口罩不能交換等;出現呼吸困難兒童不建議佩戴口罩。使用時應將與口罩佩戴無關的物件清理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