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是衡量學術成就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據,本有著十分“崇高”的地位,但隨著功利主義評價觀的盛行,許多領域“唯論文”現象已成為一種“痼疾”。如,教育行業、醫療行業,老師和醫生想要升職、評職稱、評獎,就必定少不了論文,于是論文就成了壓在他們頭上的一座大山。更可怕的是,由此還引申出了一條灰色產業鏈,代寫論文,論文抄襲,期刊濫收費……于是,論文的價值一降再降,甚至變得有些可笑。
破除“唯論文論”,已經成為我國教育行業、科研領域不可避免的一項工作。2019年,清華大學公布了新的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其中,新規定指出“博士生在學期間學術創新成果達到所在學科要求,方可提出學位申請”,還重點提出學術論文不再是評價博士學術水平的唯一依據。小編的母校也相關規定,指出中文系的學生可憑借出版的書籍或出版的一定數量的詩歌獲取學位證和畢業證。
為落實《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要求,改進科技評價體系,破除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國家科技創新基地、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國家科技獎勵、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科技評價中過度看重論文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忽視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等“唯論文”不良導向,按照分類評價、注重實效的原則,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研究制訂了《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2020年2月17日,科技部印發了《措施》。
《措施》一共九條,強調要強化分類考核評價導向,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評審評價突出創新質量和綜合績效,對國家科技創新基地評估突出支撐服務能力,對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才評選突出科學精神、能力和業績,加強論文發表支出管理,強化監督檢查,以培育世界一流的中國科技期刊為目標,推動中國科技期刊高質量發展,服務科技強國建設。
以《措施》第一條為例,《措施》要求對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注重評價新發現、新觀點、新原理、新機制等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對論文評價實行代表作制度,根據科技活動特點,合理確定代表作數量,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應不少于1/3。強化代表作同行評議,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重點評價其學術價值及影響、與當次科技評價的相關性以及相關人員的貢獻等,不把代表作的數量多少、影響因子高低作為量化考核評價指標。
論文重不重要?重要。就世界范圍的教育界、科研界來看,論文都是極為重要的。因此 破除“唯論文論”不代表論文不重要。未來,我國的科研領域,將會在重視高質量論文發表的同時,更加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影響、效益,而這些也代表著我國的科研評價體系正在向著新方向發展。
附件:《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
資料來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