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勵員工時管理者如果不加節制,一味給予員工升職、加薪的話,一旦全盤滿足了員工的需求,他立功進取的意志就會減退。這樣的局面對企業和員工雙方都是不利的。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管理者要通過獎賞,讓員工取得突出業績的欲望永遠處于“八分飽”的饑餓狀態,永遠沒有滿足感,這樣才會總有立功的動力。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做法與“功”“賞”要相匹配的提法相沖突。其實不然,所謂“八分飽”的做法,并不是說另外的“兩分”不獎勵給員工,而是作為一種預期,為員工預留。
以海爾為例。在晉升管理工作中,海爾按照“破格提拔”和“階梯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進行提升。對工作績效突出,具備相應的素質能力結構,可以勝任較高職位要求的員工,可以按照企業規定的程序和步驟,得到升遷的機會。
管理者通過搭建“賽馬場”,為每個員工營造創新的空間,提供施展才華的舞臺。海爾的這種晉升機制,對員工工作主動性的提升無疑起到了很好的激勵效果。
所以,企業在滿足員工需求上,要注意層次性,一方面,可以節約成本;另一方面,員工需求的逐步滿足可以激勵員工不斷成長。對此,在激勵員工時,管理者需把握如下兩點:
1、了解員工需求。管理者要充分了解和把握員工的需求,這是確保激勵實施效果的前提。
2、有效滿足員工的合理需求。管理者合理把握激勵的度,是關鍵原則之一,即不能無限度地滿足員工的需求和欲望,即使企業有能力承受,也不能予以全盤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