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驅動科技發展,為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萍疾柯摵隙嗖块T研究制定的《科研院所、轉制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免稅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近日出臺。
事實上,《關于“十三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中就涉及于此?!锻ㄖ分赋觯饕獜氖驴茖W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的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免稅進口管理辦法由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國家重點實驗室是國家基礎研究的載體、聚集和培養優秀科學家、開展高層次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作為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重要力量,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對國家科學事業的發展發揮著日益突出的作用。
新發布的《辦法》明確指出,科技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名單,并注明依托單位和享受政策起始時間。 經核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可持依托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登記證書、依托單位承擔減免稅貨物管理承諾書和其他有關材料,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的減免稅手續。
經核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2016年1月1日前批準建設的,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2016年1月1日后批準建設的,自科技部函中注明的日期開始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
眾所周知,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宗旨,以改革為動力,創新機制,整合資源,推動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重要科技平臺的發展,是科學事業一直堅持踐行的工作原則。“師夷長技以制夷”,在此過程中,需要海納百川的胸懷去學習國際上比較新穎的技術、管理模式,當然還有一些優質的高科技產品。
新發布的《辦法》將結合中國進口市場特殊國情,并考慮國家實驗室建設等平臺的特殊性,篩選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重點實驗室、科研院所、轉制院所。他們將優先享受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發揮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在銜接基礎研究與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加快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等方面重要的作用,以引領和帶動科學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