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γ輻射劑量率是輻射環境水平的一個直接量化指標,通過測量環境和污染源附近環境γ輻射劑量率水平,可以用于反應環境中輻射水平現狀,估算公眾因上述各種類型輻射所受γ輻射劑量,及時發現事故釋放,是核與輻射環境監測中最基礎的一個測量指標。
環境γ輻射的來源主要包括地表γ輻射、大氣γ輻射、沉降物γ輻射以及其他人工γ輻射。其中,地表和大氣γ輻射組成了天然環境γ輻射,而沉降物γ輻射和人工γ輻射則可能帶來環境中γ輻射水平的升高。環境γ輻射能引發人類和非人類物種隨機性效應和確定性效應,在超過一定的限值后,可能造成輻射傷害。
當前,我國已經陸續制定并頒布了《輻射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HJ/T 61-2001)和《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 18871-2002),標準對γ輻射劑量率的監測和相關劑量限值對做了詳細的規定。然而,這些現有的標準存在部分專業名詞與現行不符,γ輻射劑量率連續測量描述不充分,技術細節需要完善,缺少計算公式和原始記錄表等缺陷,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環境γ輻射監測的需求,因此需要進行修訂。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規范環境γ輻射劑量率的測量工作,生態環境部決定修訂《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GB/T 14583-93)。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環境γ輻射劑量率測量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8日。
《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規定了環境γ輻射劑量率測量要求以及應遵守的技術規定,適用于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監督性監測以及應急監測中環境γ輻射劑量率的測量,輻射工作場所環境γ輻射劑量率監測可參考執行。該項新標準的主要內容框架包括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測量目的和要求,測量方法,數據記錄、報告和劑量估算,質量保證等。
其中,測量的主要目的為:1.為核設施或其他輻射源正常運行和事故情況下,在環境中產生的γ輻射對關鍵人群組或公眾成員所致外照射劑量的估算提供數據資料;2.驗證釋放量符合管理限值和法規、標準要求的程度;3.監視核設施及其他輻射源的狀況,提供異常或意外情況的警告,為應急情況下劃定污染范圍提供數據資料;4.獲得環境γ輻射天然本底水平及其分布資料和人類實踐活動所引起的環境γ輻射水平變化的資料,估算公眾成員因環境γ輻射所致有效劑量。
測量過程中可使用的儀器設備包括電離室、閃爍探測器、具有能量補償的G-M計數管和半導體探測器以及脈沖輻射場測量儀器等。測量步驟則包括即時測量和連續測量兩種。
上述新規范與《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GB/T 14583-93)相比,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在術語和正文中刪除了“次要源”、“重要源”和“中等性質的源”的表述;2.增加了測量步驟和測量原始記錄表;3.增加了環境γ輻射劑量率的計算公式;4.對部分內容表述進行了補充和優化。
附件:《環境地表γ輻射劑量率測定規范》(征求意見稿)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