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7月9日,上映5天的國產影片《我不是藥神》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票房收入突破15億元。這部根據“陸勇案”改編的電影,既捧紅了“藥神”,也帶火了“神藥”——格列衛。一時間,以格列衛為代表的仿制藥成為熱門話題被輿論推上風口浪尖。
為什么一向被認為貧窮落后的印度,能夠生產出效果好、質量佳的仿制藥?我國藥企生產出來的仿制藥,在面臨“專利斷崖”之后,銷量為何不見起色?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國內患者無法吃上價廉物美的“救命藥”呢?一系列問題不只觸及了整個仿制藥行業的痛點,也在拷問著儀器儀表行業。
“專利斷崖”后仿制藥遇冷
國產儀器也同樣坐夠了“冷板凳”
一般來說,仿制藥需要在劑量、安全性、效力、質量、作用以及適應癥等方面與原研藥保持一致。然而,由于國內藥企技術條件和加工工藝不足,生產出來的仿制藥或多或少會在效果上打折扣,即便過了專利保護期也依然無人問津。為此,我國在2016年印發《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要求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實施前批準上市的仿制藥,凡未按照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原則審批的,均須開展一致性評價。然而,即便是通過了一致性評價,也會有很多消費者質疑國產仿制藥的質量。
聯系到儀器儀表行業,這一現狀與頻頻“坐冷板凳”的國產儀器何其相似。有時候,用戶寧愿找各種借口也要買進口產品,理由就是認定國產儀器質量差。誠然,國內大部分儀器儀表企業在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方面較為薄弱。不少企業好打“價格戰”,大搞營銷套路,卻拒絕在研發上加大投入,產品質量也無法保證。正因為曾經相信國產儀器,才會頻頻吃虧上當,長此以往又會有多少用戶愿意再給國產儀器一次機會。因此,千萬不要以為其他同行粗制濫造與你無關,在用戶心中只會記得是“國產儀器”質量差,而不是某一品牌。無論是想要挽救國產仿制藥還是挽救國產儀器,提高整個行業的質量意識才是長久之道。
為何不效仿印度生產仿制藥?
國產儀器豈能不重專利保護
針對藥品,國際在法律層面上區分專利藥和非專利藥。前者也就是國內所稱的“原研藥”,在專利保護期內只有持有專利權的企業可以生產并享有特殊定價權。等到專利保護期一過,其他企業也可以自行研發生產仿制藥。然而,在印度這片地方,他們可以不管專利保護期,強行仿制專利未過期的藥物。正是因為沒有專利限制,印度國內藥企才可以毫無顧忌地大批量生產仿制藥,其價格當然也就會比較便宜。而正在致力于提高知識產權意識、增強專利保護的我國,自然不可能效仿這樣的行為。
在儀器儀表行業,專利保護也一直都是繞不開的話題。國內企業不愿意搞研發,一方面是技術水平較低,投入難以產生回報,另一方面就是專利保護不足,容易被侵權,維權成本卻又很高。要是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產品一投產就被別人“摘果子”,誰還愿意創新?印度無視專利保護,影響的也是本國藥企的創新力和競爭力。反之,我國儀器儀表行業應當重視專利保護,不僅要號召企業遵守國際貿易規則,切勿侵犯他人權益,還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專利權,凈化行業環境。只有真正讓專利的含金量有了保證,國內制藥企業和儀器儀表企業才會嘗到創新的“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