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化學品數量應該保持最小量,并與使用量和保存期限相對應,部分化學品在儲存過程中易發生分解或發生化學反應,導致危險性增加,這類化學品登記并妥善保管
2、盛放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應該密封,防止由于容器或者包裝泄露致使危險化學品釋放
3、所有存儲的包裝物應該貼上準確的,易于辨認的標簽
4、化學品的儲存,包括廢棄物,應該依據化學品的性質和相互間反應活性,不相容的化學品應該分開保存,例如憑借化學試劑柜或者采用空間隔離。不相容的液體應該提供獨立的溢出液收集區域
5、打開包裝,轉移內容物,分配化學試劑或取樣均不應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櫥柜中或者櫥柜上操作,除非櫥柜具有針對上述目的的特別設計,且啟用合適的安全程序和安全防護裝備;
6、使用鋁質圓柱形容器,包括滅火器,要防止不相容危險化學物質在該處使用
7、材料的接受和分發,危險品的包裝的檢查應該制定規定,如詳細的臺賬等
8、對化學品包裝進行嚴格檢查以確保其完整性,泄露或危險的包裝應該轉移到安全處重新包裝或處理。標簽應該重新加貼,如果需要,需要清楚的辨別包裝的內容物
9、當房間存儲有易燃物質或者熱敏感化學物質,明火或者電輻射加熱器等都不能用于加熱房間
10、作為正常或者非正常操作的一部分而出現的易燃蒸汽或者可燃氣體的區域,應該按照相關的標準與規定分類,避免著火源的相關要求應該與實際情況一致,除非著火源是受控的和實驗必須的,如使用煤氣燈;
11、在室溫條件下不穩定的物質應保存在可維持在一定溫度范圍的設施中,當適用時,應該提供可靠的安全措施,物質因溫度變化而產生的有害物質的風險應該被清晰的標注
12、避免化學試劑及其容器被陽光直射
13、獨立包裝應該選擇合適的類型和大小,以減少數量,降低處置風險,應該避免使用易碎或不防溢出的包裝
14、不相容化學品存在同一工作區域時,應該采取預防措施以防止其不慎接觸或者混合
15、揮發性、有毒性物質應被存放在連續機械通風的通風櫥柜內,遠離熱源和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