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值方法和溯源性根據JG1034-2008光譜光度計標準濾光器檢定規程,開機預熱30min后,以空氣作參比,測量標準物質的截止波長、測試波長處透射比及最高透射比,連續測量3次,取3次測量的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標準物質量值溯源至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
二、正確使用說明環境條件: (10~35)℃、相對濕度≤85%檢定儀器時,按照JJG178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檢定規程,按圖示方向垂直置于樣品光路中,并使標準物質的透光面與入射光路垂直;拿取標準物質時,應避免觸摸其透光表面以免污染其表面造成量值偏差;不得將標準物質暴露在灰塵較多、腐蝕性氣體的環境中。
三、包裝、貯存標準物質采用特制的樣品盒包裝、貯存,非使用狀態應將標準物質置于樣品盒內,與樣品盒一同放入干燥器、貯存于避光、陰涼、潔凈的環境中。
特征值及不確定度: